针对社会热议辽宁省绥中县“野长城被抹平”一事,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关于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部分段落抢险加固工程处理工作的函》,要求辽宁省文物局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调查,依法问责、严肃处理;针对影响长城历史面貌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并制定整改措施;调查、处理情况及整改方案10月31日前进行报告。
针对辽宁省绥中县“野长城被抹平”一事,国家文物局派出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发现辽宁省绥中县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部分段落于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实施抢险工程时,对约780米归安后的石砌长城墙体顶面使用“三合土铺平夯实”(即“抹平”)措施,存在专项设计不完备、洽商过程不规范、记录不完整、且未按照《文物?;すこ坦芾戆旆ā酚泄毓娑ūū?。此措施对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自然、古朴的历史面貌造成了严重影响,并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国家文物局对辽宁省文物局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求辽宁省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すこ坦芾砗褪┕ぶ柿?,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文物?;すこ痰姆?、法规,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文物?;だ砟睿惺当Vの奈锉;すこ讨柿亢臀奈锇踩?。
二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芳捌涫凳┨趵?、《文物?;すこ坦芾戆旆ā贰ⅰ段奈锉;すこ炭辈焐杓谱手使芾戆旆?试行)》、《文物?;すこ淌┕ぷ手使芾戆旆?试行)》、《文物?;すこ碳嗬碜手使芾戆旆?试行)》等的有关规定,对“野长城被抹平”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调查,依法问责、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根据《文物?;すこ坦芾戆旆ā泛汀冻こ潜;の薰ぷ髦傅家饧返挠泄毓娑?,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全面查找“辽宁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部分段落抢险工程”存在的工程管理、施工质量、项目管理等方面问题,并认真加以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尤其是针对A、B、C标段影响长城历史面貌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措施须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整改落实工作到位后,辽宁省文物局应按照《文物?;すこ坦芾戆旆ā返诙醯挠泄毓娑ǎ匦伦橹こ坛跹?,初验合格后须报我局。
此外,国家文物局还要求辽宁省文物局认真严肃地反思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文物?;すこ趟嬖诘墓こ碳喙堋⒖⒐こ跹榈任侍?,认真负起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调查、处理情况及整改方案请于10月31日前向国家文物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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